绍兴上虞海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开选聘运营部总监等岗位人员的招聘公告
为满足企业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通过公开方式选聘“杭州湾颐居酒店”运营部总监等岗位人员6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聘计划
1.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选聘资格条件者进行面试。如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人(不含)的将实施初选,综合报名者学历、专业、荣誉、政治面貌等情况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考察、聘用
1.体检。
结合面试结果(不公开)及岗位匹配度,由用工单位确定拟聘人选或核销选聘岗位,并通知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体检费用自己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首次体检开始1个月内不能按体检程序完成、通过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空缺的,用工单位可视情递补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并开展政治审查。考察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本次选聘岗位不纳入国有企业编制管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与绍兴上虞海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绍兴上虞海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绍兴上虞海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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